在过来的路上我已经用梦瑶的手机给她的父母,朋友分别发过消息了,说要出去游玩一段时间。
并且跟梦瑶的上司表达了离职的想法,我自己也一样。
这样一来,短期内是不会有人关心她的去向了。
而等到他们发现不对劲,报警之后,在我的预先提防之下,警察一段时间内是找不到我的。
而这个时间已经足够了,足够让梦瑶患上“斯德哥尔摩综合症”,让她爱上我。
之后我再和她一起出现,到时候只要梦瑶解释说我们一起旅游去了,警察也没法拿我怎么样。
这是我的整个计划,只要能够顺利进行下去,我就能够在收获美人心的同时,不必背上法律责任。
然而计划是好的,真正实施的时候却没有那么顺利。
眼看着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,但是梦瑶对我的态度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,没有任何患上“斯德哥尔摩综合症”的迹象,只是整个人逐渐消瘦下去,眼神逐渐死寂
我开始有些急躁了,从五天前开始,梦瑶的手机不断地接到许多电话,其中多数是她的父母打来的。
因为担心被警察追查到地址,所以我一个都没有接,但是他们恐怕已经意识到女儿出了意外了。
又是十天过去,我已经将梦瑶的手机卡以及我的手机卡都拔掉了。
最近我也开始疯狂收到电话,应该是警察查到了梦瑶失踪之前是跟我在一起。
我更加急躁了,然而梦瑶仍然没有向我求饶,没有爱上我的迹象。
但越是这样,我就越爱她。
这天晚上,我抓住梦瑶的肩膀疯狂摇晃着:
“你和我在一起好不好?你答应我就放了你。”
梦瑶扭过头去,看都不愿意看我一眼。
我被她的态度激怒了,忍不住动手扇了她一个耳光:
“你就这么看不起我吗?”
梦瑶的脸红肿了起来,但是仍然扭着头不肯看我,我再次抽了她一个耳光。
她依旧不理我,我再抽打她……
就这样,我逐渐陷入癫狂的状态里面,从最初的抽耳光到殴打,等到我回过神来的时候,梦瑶已经面目全非,而且没有了气息。
她死了。
我惊恐地倒退几步,“我杀了梦瑶,我杀了梦瑶……”
心神大乱之中,我被什么东西绊倒了,摔倒在地晕了过去。
恰饭时间,你看的每一条广告都是作者大大的稿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