霸总和白月光离开后,我也因为老板跑路而失去了工作。
我和沈林的公司虽然也开始步入正轨,但是为了养活公司,在公司成立前期,我还是要出去再找工作来养活我和沈林的公司。
而对我而言,来钱最快的就是去给霸总们当替身。
尤其是那种有钱有病还有洁癖的霸总。
这种霸总因为要为自己的白月光守身如玉,所以我每天要做的只是坐在霸总办公桌的对面忙自己的事,偶尔在霸总说他的霸总语录时敷衍两句,就能轻轻松松拿到高薪收入。
后续我又给不少总裁当过替身,其中包含三个有胃病的,两个误诊癌症的,四个想噶我腰子救白月光的,还有两个以爱之名,要杀白月光全家的。
除此之外,还有一位霸总,是已经疯了好久的霸总顾傲天的亲弟弟顾鼎天。
顾鼎天的白月光喜欢顾傲天,但是顾傲天喜欢沈林,沈林谁都不爱,于是我又一次出手,给顾鼎天当了三个月的白月光,而后挥一挥衣袖,不带走一片云彩,只带走了我赚到的八百万。
最后那些法盲无一例外的都被沈林送了进去,并且动用了沈家的关系,给了他们应有的惩罚。
除了那些法盲之外,我在给人当替身的时候,还见识过不少奇奇怪怪的剧情。
比如说揣球跑的白月光回国后带回来了十八个一模一样的孩子,最后十八个孩子把霸总吃破产了。
霸总因为女主手指被擦破皮,急得跑到医院威胁医生,说如果女主救不回来就让医院关门,最后大闹医院,因为这件事被带走,拘留了好几天。
不得不感慨,替身是个危险的工作,每一份工作都面对着各种各样的法盲霸总。
公司成立两年后,我的事业步入正轨,沈林也暂时脱离了沈家的管制,和我一起年纪轻轻就实现了经济自由。
沈林用她超高的经商能力,仅用五年时间,就在全国的十几个城市开了二十家分公司,也是在她的经济收入让她在本家有说话的权利时,沈林回了一趟沈家。
恰饭时间,你看的每一条广告都是作者大大的稿费